金门县府:汰换节能设备补助经费用罄!即停止受理申请
2020/03/28

【大成报记者于郁金/金门报导】金门县府配合经济部能源局推动县市共推节电计划,办理服务业、机关、学校及住宅耗能设备汰换补助,第三期汰换节能设备补助经费即将用罄,呼吁县民朋友们把握申请机会,补助项目包含无风管空气调节机、办公室照明灯具、家用无风管空气调节机及家用电冰箱,设备汰换日期可追溯至108年1月1日以后开立之发票或收据,依补助要点规定提出申请,请有需求者尽早提出申请,以免向隅。
金门县府建设处表示,公告补助要点后申请案件相当踊跃,统计目前已受理服务业冷气累积收件达814.8kw(154台)、住宅冷气累积收件达714台、办公室照明灯具累积收件391具,电冰箱累积收件达184台,县府将于补助经费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请,提醒民众多加留意,并尽速依申请先后顺序办理审核及拨款。
建设处说明,针对县内服务业、机关学校补助项目标准如下:
1、无风管空气调节机(冷气):新机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级,额定总冷气能力每kw补助新台币2,500元,若未满1kw则以实际kw数×2,500元计算,补助上限为50%,每电号每年以60kw为限(政府机关、学校不在此限)。
2、办公室照明灯具:汰换T5/T6/T8/T9萤光灯具,新装之照明灯具发光效率应达100lm/W(含)以上;每具补助50%费用,且补助单价最高为新台币750元。
3、电冰箱:每公升补助新台币10元,若未满1公升则以实际公升数×10元计算,补助上限为3,000元。
建设处进一步说明,另针对一般住宅补助项目标准:
1、家用无风管空气调节机(冷气):新机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级;额定总冷气能力每kw补助新台币1,000元,若未满1kw则以实际kW数×1,000元计算,补助上限为3,000元。
2、电冰箱:每公升补助新台币10元,若未满1公升则以实际公升数×10元计算,补助上限为3,000元。
建设处表示,有关补助相关申请文件可至金门县政府“住商节电专案办公室”(服务台右侧第一间)索取或FB脸书搜寻“金门节能岛‧幸福又美好”了解;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(08:00-12:00,13:30-17:30)拨打服务专线:321635,将会有专人为您说明。(于郁金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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